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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度过“S+”级资金难关,顺利进入“后海绵”时代?

发布时期:2020-06-08 16:35 浏览次数:1794次 返回
导读:住建部数据显示每平方公里建设投资大约会达到1亿元至1.5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要建一座“会吸水的城”没有那么简单,庞大的资金缺口是摆在面前的“S ”级难关。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探索研究海绵型建筑鼓励政策,对采用海绵型设计标准的建筑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2020年,杭州将建成含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主要项目110个,完成海绵区域化建设面积52.9平方公里。到年底,将有累计142.4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透露,已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228项,完成面积19.38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一套具有青藏高原特色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
 
  深圳市正式启动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奖励申报工作,奖励资金总额为5.14亿元。
 
  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新生态城片区)PPP项目启动招标,26个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


      海绵城市建设,一个包裹着整个城市水系结构重组概念的系统性工程,住建部数据显示每平方公里建设投资大约会达到1亿元至1.5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已经明确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可想而知,要建一座“会吸水的城”没有那么简单,庞大的资金缺口是摆在面前的“S+”级难关。
 
  为此,2015年财政部就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给予专项资金补助】的主基调,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
 
  同时,对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好的,按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基数10%给予奖励;评价结果差的,扣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同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作用,增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保障,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信贷资金。
 
  截至目前,国家一、二批海绵城市试点考核结束,不少人认为,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的时机或许就会出现在“十四五”时期。而经历了试点之后,我国或许将迎来“后海绵时代”。